自2023年1月1日起,美國多個州將正式實施新的互聯網銷售稅政策,要求在線零售商對跨州銷售的商品或服務征收銷售稅。這一變化源于2018年最高法院對“南達科他州訴Wayfair案”的裁決,該裁決推翻了此前僅對實體存在(如實體店)征收銷售稅的規定,允許各州對遠程賣家(包括電商平臺)征稅。
新政策主要影響通過互聯網向消費者銷售商品或服務的商家,尤其是中小型電商企業。根據各州法律,商家需在達到一定銷售額或交易量閾值后注冊并代收銷售稅。例如,一些州設定年度銷售額超過10萬美元或交易次數超過200筆即需征稅。稅率因州而異,通常在4%至10%之間,商家必須準確計算并上繳稅款,以避免罰款和法律風險。
對于消費者而言,這意味著在線購物時可能看到額外費用,但這也旨在公平競爭,使實體店與電商處于同等稅務環境。商家應盡快檢查業務覆蓋的州法規,更新會計系統,并考慮使用自動化稅務軟件來簡化流程。整體上,這一改革預計將增加州政府收入,同時推動互聯網銷售行業的規范化發展。